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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申报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方案

时间:2018/4/9 16:48:17| |本文来源:办公室|点击数:

 

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决定,将在2018申报云南省第十五批省级文明单位为扎实有序地推进创建工作,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创建目标

按照省级文明单位的标准,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注重实效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能,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硬、业务强、作风正、纪律严的人大干部队伍,努力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成为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一流,社会形象良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省级文明单位。

三、创建措施

(一)成立文明机关创建领导机构

为认真组织开展好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成立以常委党组书记、主任曹宪勇为组长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及时提出申报申请

2018414日前向凤庆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提出文明单位申报,首先填报《省级文明单位申报表》。根据申报表的内容,表述近3年(2015年至今)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工作指标、创建文明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经验。

(三)宣传发动

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动员大会,安排部署2018年创建工作,明确县人大常委会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以及努力方向,提高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信心。全体干部职工要步调一致,齐心协力,共同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强化培训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云南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通过学习,使全机关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位置,明确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辩证关系,明确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目标和要求,明确创建文明单位对于促进人大工作、提升单位形象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争创意识,在县人大机关迅速掀起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高潮。

(五)任务细化分解

根据《云南省文单位测评体系》要求,文明单位测评标准共设置14个项目43测评标准,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使各项工作均有指向、有具体落实,制定下发《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人大常委会机关申报级文明单位责任分解的通知》,责任细化到人

三、相关要求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一项涉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综合工作水平,反映机关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的系统工程,是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一切工作的基础,需要全干部职工上下一心、全力以赴、共同努力,以最优异的成果、最佳的精神面貌迎接各项检查、考核和验收。各委室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这一高度上来。

(一)深刻认识文明创建的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要清醒地看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创建工作还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上来,努力开创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二)完善决策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坚持全员参与,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文明单位的申报活动,按责任分工,主动担当,相互配合,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各委室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形成创建共识,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令行禁止,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对于不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求开展创建活动,导致创建不达标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营造良好和谐的创建氛围。各委室要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积极参与,做到人人知晓,人人明了,入心,形成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充分展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昂扬向上、团结一心、努力工作的良好精神风貌,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委室要根据测评体系1443条测评标准进一步细化方案,确保每一项任务均落实到具体人员,按时限完成。各委室要坚持边创建、边总结、边整改的原则,按照任务分解,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完成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未尽事宜根据实际需要由领导组研究后予以明确

 

                                                            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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