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申报省级文明单位责任细化分解方案
时间:2018/4/9 16:49:52| |本文来源:办公室|点击数:
根据《云南省文单位测评体系》要求,文明单位测评标准共设置14个项目43条测评标准,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使各项工作均有指向、有具体落实,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决定将相关责任细化分解到人。
一、理想信念教育(9分)
责任内容:(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系统学习方案,完善督查考核办法;(2)推进“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3)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开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开展新发展理念学习教育,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牵头领导:李素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责 任 人:李星瑜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6分)
责任内容:(1)广泛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和公益广告;(2)设计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当地开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3)利用重大纪念活动和重要传统节庆,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牵头领导:李文俊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责 任 人:李胜恒 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三、业务能力建设(16分)
责任内容:(1)按照行业规范和标准,全面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向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或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单位业务工作各项指标在行业内排名靠前;(2)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职业道德建设,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3)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加强业务教育培训,提高员工能力素质;(4)健全产品生产和服务规范,细化标准,公开承诺,开展文明窗口、岗位、员工创建活动,员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冷、硬、拖、卡”等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李素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责 任 人:李星瑜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四、思想道德建设(9分)
责任内容:(1)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3)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和学习活动,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牵头领导:李素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责 任 人:王海滨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五、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4分)
责任内容:(1)加强党建工作,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有效发挥作用;(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牵头领导:李文俊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责 任 人:李星瑜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郑国康 驻县人大机关纪监组长
六、学雷锋志愿服务(8分)
责任内容:(1)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50%,在职党员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在职党员总数的比例≥90%;(2)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90%;(3)建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做好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兑换服务、褒奖激励等工作;(4)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热心支持公益事业。
牵头领导:李素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责 任 人:李星瑜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七、法治建设和诚信建设(10分)
责任内容:(1)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公正司法、文明执法;(2)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95%;(3)持续开展全员诚信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4)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树立诚信守法的良好形象;(5)建立完善干部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
牵头领导:陈 波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责 任 人:王文帮 县人大常委会法制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主任
八、文明风尚行动(6分)
责任内容:(1)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破除陈规陋习;(2)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观赛(观演)等为重点,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3)建设节约型单位,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加强勤俭节约教育。
牵头领导:李文俊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责 任 人:郑建国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九、家庭文明建设(4分)
责任内容:(1)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规好家训活动,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2)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孝敬教育,促进家庭和睦。
牵头领导:李文俊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责 任 人:严之阳 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
十、文化体育活动(6分)
责任内容:(1)定期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2)积极参加“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3)有必要的文化设施和体育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牵头领导:李素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责 任 人:朱志荣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十一、优美环境建设(4分)
责任内容:(1)单位环境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2)办公生产经营场所设计合理,各类设施完好、功能齐全、实用方便。
牵头领导:陈 波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责 任 人:陈庆伟 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十二、帮扶共建活动(4分)
责任内容:(1)参与所在城市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作出积极贡献;(2)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支援贫困乡村,助力脱贫攻坚。
牵头领导:陈家军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责 任 人:杨 磊 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十三、保障员工权益(4分)
责任内容:(1)健全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2)搭建沟通平台,畅通反馈渠道,在工作、学习、生活、健康等方面对干部职工给予人文关怀。
牵头领导:李素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责 任 人:李星瑜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十四、创建工作机制(10分)
测评标准:(1)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定期研究,督促指导,率先垂范;(2)创建工作有规划、有制度、有队伍、有保障;(3)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创建工作内容,营造浓厚创建氛围;(4)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参与率≥95%,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的满意度≥90%;(5)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扰民行为。
牵头领导:李素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责 任 人:王海滨 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