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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会精神为统领 不断增强人大工作实效

时间:2014/1/17 12:16:21| 作者:杨 洪|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办|点击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各级人大机关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通过参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的自学,使我充分认识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我们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加强人大工作的新方法,依法履职,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中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通过学习,我有以下体会: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作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自觉接受和依靠党的领导,才能正确充分行使各项职权,有效监督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指出,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增强党的观念,贴近党委工作中心,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服务。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关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同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向党委请示和汇报工作制度,常委会作出的重要部署、决定的重大事项、开展的重大活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依法履职,确保地方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增强人大工作实效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必须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党在政权建设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形式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既是国家政权组成的基本原则,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通过会议形式,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集体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确保人大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就是要健全和完善人大各项工作制度,使人大常委会工作更加合法规范。始终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严格遵循民主决策的程序,使民智得到充分体现。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努力营造畅所欲言的民主氛围,使民声得到充分表达。不断探索和完善法律赋予的的各项监督方式,健全完善了解民情机制,畅通民意渠道,使民意得到充分反映。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大的优势在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中央关于反对“四风”,服务群众的要求,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倾听民声,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贴近民生。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代表,人大工作的水平看代表,人大工作创新的潜力在代表。分发挥代表作用,必须不断创新和改进代表工作。一是加强和改进代表培训工作,针对代表结构和社会的发展进步,围绕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和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和改进代表培训工作,增强代表培训的针对性;同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活动,参与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为代表提供学习和履职机会。二是创新代表活动载体,丰富代表活动内容,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加强代表活动室建设,深入开展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代表述职、联系选民等活动,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密切代表与选民或选举单位的关系,树立人大代表在群众中的威信。三是切实提高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实效。把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提高到尊重人大代表依法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高度,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创新督办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大代表对部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进一步提高办结率、落实率和满意率。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正确处理好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在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同时,把监督、支持与服务结合起来,既依法行使职权,又充分尊重“一府两院”的法律地位,做到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努力营造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各自发挥职能作用、团结干事的和谐氛围。正确处理好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关系,坚持任前了解和法律知识考试、任中供职发言、任后述职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被任命干部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的监督力度,确保被任命干部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切实加强监督工作,始终坚持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以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正确实施,保障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为基本目标,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和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调研、工作评议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开展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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