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意改革强监督 完善管理防风险——凤庆县人大常委会深化财政经济工作监督见实效
时间:2024/12/4 9:03:24| 作者:高勤娥|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点击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会制度、完善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抓手,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提出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始终紧跟党的部署,做到党的部署到哪里,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持续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监督,守好人民共同财富。
预算监督拓展 改革稳步推进
2018年3月,党中央印发实施《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新时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省委、市委、县委相继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作出安排,为进一步提高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实效,确保党中央重大方针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得到贯彻落实,结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委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有关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制定贯彻实施办法。围绕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转移支付预算、政府债务等方面内容,分别从预算审查、预算执行监督、决算审查三个阶段,按照开展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的要求,加大审查力度,增强监督实效。2019年以来,在预算初审意见、预算审查结果报告中提出42条意见建议,持续推动财政等部门落实人代会关于预算的决议要求,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共提出监督预算执行情况报告18个。
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稳步推进,既注重审查财政资金花了多少、花向哪里,更注重监督办了多少事、效果好不好,有力保障了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效,为全县经济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发挥了重要作用。
强化资产监督 守好宝贵财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民的共同财富”“要加强监管,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重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作出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根据《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草拟相关贯彻意见,建立了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责,确保制度及时有效落实,于2019年起,开展了2轮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三大类别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和审议监督。使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为守好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贡献人大力量。
通过对开展国有资产监督,各专项报告较为全面报告了各类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资产管理的成效。进一步摸清各类国有资产“家底”,督促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进一步管好、用好各类别国有资产,夯实资产管理工作基础、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全面提高自然资产利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把“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监管手段,不断加强人大和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使其最大限度发挥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凤庆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全体人民,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强化债务审查 防范重大风险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作出重要部署。2021年6月,党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精神,按照县委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对照中央、省委、市委意见,围绕改进审查监督程序、强化审查监督重点、完善审查监督机制等重点问题,结合我县实际,负责起草《关于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实施意见》,报县委审定后于2022年10月印发实施。2022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修订《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实施办法》由县人大常委会印发实施。
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在审查年度预算、决算和监督执行工作中持续把地方政府性债务作为审查监督的重点,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督,全面了解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及偿还情况,跟踪债务资金投向,提出健全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意见。在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初审中,明确要求要将政府新增债券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将隐性债务全部纳入系统管控,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细化部门职能职责,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债务风险防控举措,促进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各环节的规范运作。力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同时,建立健全人大机关与审计机关的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贯通协调,推动形成地方政府债务监督工作合力,筑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安全防线。
持续接力监督 确保精准花钱
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自2019年成立以来,连续6年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21年,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后,报经主任会议审定出台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实施办法。三年来,共选择了11个部门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口头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现场开展满意度测评并公布测评结果。会后,将测评结果报县委,抄送县人民政府、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进一步压实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落实,有利于推动问题整改、完善内控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防范问题发生,切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凤庆县人大常委会联网监督工作室于2019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出台《凤庆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依托预算联网适时监督平台,完善预算全过程监督链条,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对接财政部门有关信息系统,对部门绩效目标、三公经费、对下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基金收入、结余资金、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内容进行审查监督,依托报表查询、数据分析、智能预警、动态监控等功能,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信息化、自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