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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人大履职水平

时间:2014/12/18 8:53:43| 作者:肖天瑞|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办|点击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凝聚了全党的智慧,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里程碑。《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出了全面的部署,必将有力推进我国的依法治国进程。标志着我国开启了法治建设新阶段,体现了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认识的突破、手段的创新,法治建设正步入“新常态”。习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是深化改革、四中全会的主题是依法治国,这将是推动社会主义建设的两个“轮子”,充分说明了依法治国的极端重要性。

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凤庆人大工作实际,就加快推进法治凤庆建设,笔者认为要从五个方面着力。

一、要突出重点认清形势

近几年来,我县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制定规划,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努力保障经费投入,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和建立新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有了新提升、地方依法治理得到加强,司法公正、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逐步增强。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我们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主要表现为:一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够,法治信仰没有真正树立,部分干部群众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的意识淡薄;二是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尊法、用法和护法的自觉性不高,思想观念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不犯罪就是守法的观念普遍存在,缺乏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三是部分对宪法和法律缺乏发源内心的尊崇和忠诚,还习惯于命令式行政和凭经验办事,强势执法、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现象依然存在。
    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法治凤庆建设中应更加积极地发挥主导作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正确处理好与党委、“一府两院”的关系,把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作为重要任务,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以依宪治县为切入点和发力点,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确保政府依法行政,确保“两院”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确保宪法和法律在本区域的正确实施,深入推进法治凤庆建设进程。

二、要在加强法律监督上持之以恒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享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宪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在着力加强法律监督上要做到把好四个关口,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严把程序关,加强执法检查。首先要精心选题,监督议题的选择上要做到突出针对性、把握全局性、具备超前性,既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又紧贴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普遍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人民期待。其次要精细做题。综合运用听汇报、座谈会、抽样、视察、走访、查资料、问卷、明察暗访、交办督办等方式,让执法检查接地气、连民心、听民声,了解真实情况。再次要认真审题。将上会审议的工作报告和调查报告提前印送常委会组成人员,做实初审,确保每次审议切中问题要害,审出改进方案。最后要督促破题。对常委会形成的审议意见,强化督查督办,一抓到底,破解瓶颈,确保整改到位,并针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题询问或质询,推进持续监督问效。力求通过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手段,深入查找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和制止在执行宪法和法律过程中的变形走样。

二是善抓源头关,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审核关,不断加大力度和增加强度,凡不符宪法和法律要求的,要严肃指出,限期改正,或者废止,坚决防止红头文件与法律相冲突的情况发生,从源头上保证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对于某些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群众反映较大、带有一定区域特征的法律问题,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法定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确保法治精神与工作实践有机统一。

三是实抓宣传关,强化法制教育。依法作出普法和依法治县决议决定,建立和完善相对应的监督检查机制,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以全面实施“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县为契机,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全县统筹,分级负责,合力推进,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大格局,要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学校晨读宪法活动,行业普法“六进”活动,法治宣传大篷车进街场,法治宣传文化墙,法治宣传文艺汇演,普法夜校,法治宣讲团驻村宣讲等综合活动,真正做到宪法普及家喻户晓,力求在全县上下形成崇尚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是把好监督关,实现公正司法。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工作视察,必要时开展询问等,监督司法机关公正执法办案,树立司法机关的权威。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人事监督,做好司法机关拟任人员的任前考核,考核其法律知识,审核任职条件和标准、司法工作业绩,把好任前考察关,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优化队伍结构。

三、要在细化工作监督上出实招

要围绕县委的中心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依法加强工作监督,有序拓展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支持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审计。

一是“三个着力”增强监督实效。第一,着力加强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人大常委会要更加关注民生,选择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促进解决就业、养老、医疗、住房、环境、安全等民计民生问题,切实把依法开展人大监督与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强化为民行权思想和责任担当。第二,着力加强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推动其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上有所突破和创新。在监督议题选择上适度加大比例、加重分量,督促“一府两院”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第三,着力健全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及全口径预算监督的机制和制度。将涉及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国民经济、财政预决算及调整和变更,社会保障制度实施情况,水、电、医疗和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服务价格的重大调整方案,涉及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土地利用、林地利用、城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等全局性、长远性和根本性问题,纳入人大法定监督程序,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力。

二是“三项措施”支持审计工作。在下步工作中,要结合依法治县不断推进,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审计。首先要更加重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把预算执行审计作为人大监督财政预算的有效手段,每年专题专项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其次要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改善审计执法环境,对报告作出专门决议,涉及单位必须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要另行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力度和效果。再次是推动审计结果公开。增强审计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推行审计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在主流媒体公开,及时在县人大网站、县审计局网站等网络媒体公开。审计整改结果也及时公开,将整改情况采取“问题”与“整改”一对一的形式向媒体公开,实现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

四、要在加强干部任用监督上充分发挥作用

一是抓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对任命干部不仅进行专业法律考试,而且还进行宪法和公共法普法考试;不仅在任前进行法律考试,而且在任中也要适度进行。二是完善任职承诺制度。拟任职干部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要作供职发言,提出“施政纲领”,公开承诺,增强履职使命感和人大意识。三是建立健全向宪法宣誓制度,增强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四是推行公开承诺制度,在下步工作中,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每年初都要对本单位如何依法完成工作任务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五是完善任命干部述职制度,重点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和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等进行会上述职,或年终书面述职。六是畅通人民表达利益要求渠道。通过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强化对任命干部的综合监督。

五、要努力强化机关自身建设

在下步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将不断加强学习、培训和实践,不断提高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践行法治的能力。一是开展人大干部通读宪法主题学习活动,做到晨读、周读、月交流,适时组织学习心得交流,促进共同提高。二是坚持周五机关集中学习制度,深入研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上有所作为,努力把各级人大干部培养成实践和推动法治凤庆建设的行家里手。三是抓好各级人大代表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不断增强其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自身良好的行为和形象,带动和引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四是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和联系,努力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不断提高县人大机关在推进法治凤庆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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