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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动“五个转变” 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时间:2015/5/6 3:20:45| 作者:肖天瑞|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办|点击数:

人大工作者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就要体现在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上,体现在严格自律和清正廉洁上,体现在谋划思路和实干进取上,体现在思想解放和思维方式转变上,体现在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上。大胆履职,致力于加快推动五个转变,增强人大监督实效上,展现人大工作者的责任担当和时代风采。
 
    一要改“柔性监督为刚性监督”,法律监督要纠偏。要彻底改变以往明查、按计划查、以听代查为主的调查检查形式,做到既了解好的、也检查差的,既明查、也暗访,既按计划查、也随机查和持续查,既听取专项汇报、也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每次深入一线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都必须通过多角度、多渠道、多侧面掌握客观真实情况,在扭转“走过场”、“搞形式”等不良形象上人人出力,个个亮剑,确保每项工作都抓住关键、切中要害。
 
    开展工作要敢于直面问题,人大干部严以用权的关键就是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按规则、按制度行使监督权,不搞特权、不搞选择性监督、更不搞监督谋私,人大监督的目的就是要坚决纠错纠偏。
 
    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上,要改变报什么审什么的老传统,变被动为主动,由法工委牵头监督落实,各工委对口负责,对县政府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文件,要更加注重事前监督,实现纠偏纠错走在正式实施前,减少损失和降低负面影响,亡羊补牢只能是万不得已的监督方式,要切实运用法治手段保障法制统一。
 
    二要改“审完结事为持续跟进”,工作监督要延伸。要彻底改变社会上人大工作就是“调查听报告,审完即事结”的片面认识,这是我们工作简单、方法老套造成的。要善于持续跟踪监督,持续跟进要成为人大监督的新常态,对突出问题一问到底,一督导底,一促到底,持续发力,直至解决。
 
    今年,继续跟踪监督农村婚育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是重头戏,要从一而终抓住核心问题——“违法婚育处理和纠正”来抓监督、抓督促整改落实,直至改出成效、人民群众认可为止。在这项工作上,县人大常委会要摆正位置,拿出姿态,提升底气,发挥出监督的纠偏纠错效力,确保常委会审议意见掷地有声,要通过严格严肃的抓跟踪督促,及时有效增强“一府两院”办理审议意见的法定职责意识,树立工作监督规范标杆,形成推动监督工作的范本,为以后强化监督积累经验。
 
    三要改“建议按年了结为直至办结”,代表工作要落地。在建议督办中要敢于坚持原则,凡年内办不完的、办不好的,代表不满意的,都要继续进入台账监督办理,要完善台账并督促政府健全台账,做到联合规范管理。
 
    从今年开始,要坚决关闭少数部门不把建议当回事,随意拖延、无心负责、忽悠代表、敷衍人民的侥幸之门,继续监督续办上年度代表基本满意不满意的19件建议,要加强跟进,落实进展;还要探索财政预算支持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加强与财政对接,适时跟进,及时汇报情况。
 
     代表工作的重点就是要推动议案建议办理能真正落到实处,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抓每一件建议的落实,既让代表切身感受手中权力和肩上责任的分量,又有效树立代表的威信,不断提升常委会保障代表履职的能力,同时督促一府两院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的依法行政意识。
 
    四要改“重任轻管为全面监管”,干部监督要到人。改变以往任命干部仅是任前考、考专业的方式,坚持任前必考,实行任期内分批考,既考专业法律,又考宪法和公共法,督促干部学习宪法常态化,扎实开展好宪法学习,率先在人大机关、“一府两院”领导干部中、学校营造尊崇宪法、信仰宪法的法治氛围,懂法、讲法和用法应该成为人大干部的第一标签、团队形象,只有人大干部冲在了全面依法治县的最前沿,才会取信于民,其他干部才会积极跟进;反之不仅会自损形象,更会降低人大依法监督的公信力。
 
    要改变供职发言和述职,拟任人员要在常委会会议上提出“施政纲领”,简明扼要阐述任期工作目标、重点和举措,杜绝口号式客套和任职感言;年度述职重点要围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建议和落实审议意见等情况进行,年内至少安排6人会议述职,没有在会上述职的,年终书面述职,由办公室跟踪落实,建立健全干部述职档案。
 
    同时,要扭转干部“述完即事了”的无所谓观念,及时研究述职评议制度,年内至少要组织2名左右任命干部述职评议,评议结果报告县委,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惩戒失职渎职,切实以更严的举措,促进人大任命干部依法履职和依法行政,督促干部肩负所责,不敢懈怠。
 
    五要改“先办事为先审查”,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要规范。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去年已经印发,要全面加强与“一府两院”对接,督促“一府两院”认真执行规定,按照规定界定的重大事项范围和程序,对号入座,依法报备,改变以往先办事、后报告、补痕迹、走程序的传统做法。有法律规定,就要严格执行,有规矩,就要遵循,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的底线是:“规矩不能在人大被破坏”。
 
    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理直气壮,充满自信和底气。这既是确保人大权威,更是保障事关人民福祉的重大决策更加符合人民意愿,关乎凤庆未来发展的决策更具科学性,更是为了把县委的意图经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为政府的各项工作提供法律依据,确保政府依法行政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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