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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当好一名合格的乡镇人大主席

时间:2014/9/5 8:32:31| 作者:严之阳|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办|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笔者就如何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当一名合格的乡镇人大主席进行了一些思考和探索,和大家一起进行交流和学习。

一、充分认识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律地位和社会价值

法律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在乡镇政权中居于主导地位,是我国政权机构的奠基石。乡镇人大工作直接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的组织保证。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受历史的、社会的以及现行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人们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律地位和社会价值认识不足,有的人甚至认为乡镇人大工作是可有可无的工作,这为乡镇人大工作者开展乡镇人大工作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困难。不可否认,人大工作不像经济工作那样“吹糠见米”。但事实上,一方面乡镇人大在乡级政权中居于主导地位,一切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都必须通过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来决定,而乡镇人民政府则是执行人大的决定,采取具体措施和办法来实现人大所决定的发展规划和指标;另一方面,乡镇人大工作又是把党委的正确主张通过法律程序变成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自觉行动的重要载体,是建设基层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律地位非常重要,其社会价值更是难以估价。充分认识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律地位和社会价值,对于加强和改善乡镇人大工作,促进乡镇人大主席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都是十分必要的。

二、全面掌握乡镇人大工作主要职能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相关规定,乡镇人大的职能一共有13条,只比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少了一条(立法权),归纳起来,笔者认为乡镇人大工作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乡镇人大是与人民群众直接相联系的国家基层权力机关,也是具有直接实践性的国家基层权力机关。在某种意义上说,乡镇人大工作是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也是推进人大工作的最前沿。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乡镇人大在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过程中,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反映民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就是要加强对政府的监督,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就是要保障基层国家政权机关努力为人民服务。

(二)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乡镇人大各项职权可以概括为“三权”:选举权、决定权和监督权。选举权,即通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以及选举乡镇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决定权,即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监督权,即通过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形式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由此可见,干好乡镇人大工作,不是有没有权力的问题,而是想不想行使、敢不敢行使、善不善于行使权力的问题。

(三)扎实开展代表工作。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是党和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在本乡镇内的各个地方、各条战线,同人民群众有着广泛的联系。要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要通过代表广泛了解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倾听群众呼声。要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供各种渠道和必要的保障,保证法律规定的人大代表的各种特殊保护权不受侵犯。要多组织代表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

三、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开拓创新,扎实推进乡镇人大工作高效开展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随着基础民主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日益深入人心,这对乡镇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我们必须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扎实推进乡镇人大工作高效开展。

1、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与党委的关系。乡镇人大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重大事情向党委请示汇报,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履行人大职能,同时,要从监督法律实施的角度,向党委提出建议意见,当好党委的参谋;二是要正确处理与政府的关系。乡镇人大与政府是决策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我们要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坚持到位不越位,解难不作难,支持不代替,监督不对立,搞好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三是要正确处理与选民的关系。要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应经常走访选民,倾听选民心声,履行代表职责,自觉接受选民监督。要关注民生,体察民情,顺应民意,为民办事,正确行使决策权、监督权、选举权,维护选民利益,取得选民对人大的关注、支持和认可。

2、坚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必须坚持民主集中的行权原则。人大工作与其它工作最大的区别就在于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审议决策。特别是乡镇一级人大,闭会期间没有常设的主席团,我们要在人代会会议期间,坚持民主集中行权,依法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二是必须坚持规范有序的法制原则。人大工作程序性非常强。人大决定事项必项符合本级人大法定职权的范围,作出决议不得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行使职权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办事,必须讲程序、讲规范、讲法律,不能随心所欲,自行其是。三是必须坚持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乡镇一级的工作大局,主要包括党委的科学决策、地方的发展大计和群众的强烈期盼等等。乡镇人大坚持服务大局,就是要紧跟党委核心、紧扣经济中心、紧贴群众民心,依法履行职权。

3、着力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真正把乡镇人大监督职能发挥好。从某种意义上说,监督权是乡镇人大最大的职权,不开展监督,乡镇人大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在具体监督工作中,我们应该根据党委明确提出的、群众强烈要求的、代表集中反映的问题,每年明确一个或几个重点,力求抓一件落实一件,用实实在在的作为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同与拥护。二是真正把乡镇人代会依法规范召开好。召开人代会是乡镇人大最主要、最根本的履职方式。人代会都开不好,乡镇人大就如束之高阁、形同虚设。现在不是会议开没有开的问题,而是程序是否到位、时间是否保证、准备是否充分、组织是否严密的问题。三是真正把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开展好。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关键。我们要多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充分调动他们的履职热情,发挥他们的履职作用,多为党委、政府各项工作提出好的、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

(二)始终如一地热爱人大工作、热心人大事业

刚从事人大工作时,有的人说,安排到人大岗位任职等于是“退居二线”了,该休息一下了。我思想上也曾一度动摇过,但通过学习和开展人大工作,使我充分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乡镇的人民群众有着最密切的联系,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前沿阵地,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实现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乡镇人大主席做好人大工作,既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又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乡镇人大主席积极开展人大工作,是在加强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因此,我从中体会到从事人大工作不是担子减轻了,而是任务更加艰巨了,意义更加重大了,从而坚定了我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发自内心地热爱人大工作,努力把乡镇人大工作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驾驭人大工作的能力

人大工作是法律性、专业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必须具备较强的理论素质、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好的业务素质。要当好人大主席,就要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相关的业务知识。社会在不断进步,法治在不断完善,客观要求人大主席既要不断地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又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丰富经验、自我完善。刚从事人大工作时,我对能否干好人大工作心里没有底。虽然参加过多次人代会,可对怎样开展人大工作,是门外汉。为尽快弥补业务上的不足,我坚持边学边干,先后抽出时间学习了与人大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并结合工作实际,学以致用,逐渐熟悉了乡镇人大工作,较好地履行了乡镇人大的各项职责,提高了驾驭人大工作的能力。

(四)服从党委领导,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

开展乡镇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依法开展。要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安排人大工作。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上,按时出席党委会,参加乡镇长办公会,随时了解和把握党委、政府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找准人大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与切入点。坚持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使党委了解和掌握人大的工作情况。每次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提前向党委汇报,活动结束后写出活动报告。由于自觉主动地接受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赢得了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党委始终把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如召开乡镇人代会、主席团例会、代表活动等工作,都纳入了党委的全年工作计划;党政主要领导还坚持参加人大组织的重要活动。在争取党委领导的同时,我们要讲求监督政府工作的艺术,把握监督力度,注重监督效果,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发挥代表监督作用和维护政府形象的有机统一,密切人大与政府、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赢得政府的尊重和理解。有了党委的领导和各方面的支持,人大工作就有了一个健康和谐的环境,工作起来自然心顺劲足,得心应手。

(五)依法履行职权,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有为才有位,只有认真履行乡镇人大各项职权,不断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才能以优异的工作成绩来赢得党委的重视,政府的支持,人民群众的信任和依赖。乡镇人大主席就是要在工作中认真围绕行使好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组织好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维护好当地社会的稳定。人大对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我们应遵循维护核心,围绕中心,反映民心的工作原则。以自加压力,多做工作,开拓创新为指导思想,理直气壮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大胆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我们要坚持在监督中参与,参与中监督,本着参与不越权,发展要支持,创新要协助,理解不埋怨,解难不干扰的监督方法开展工作。同时为了使主席团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规范行为,要充分发挥主席团成员和人大代表的作用,根据《云南省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主席团工作制度,使其有章可循,按规办事。

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作为乡镇人大主席,要始终把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搞好服务,确保代表权利的真正实现,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较好地发挥了代表作用。一是组织好学习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培训计划,采取以会代训、代表小组集体学习与代表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学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人大的决议、决定,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二是开展好代表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在代表中开展“三带两帮一联系”活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广泛开展了调查、视察和检查等活动。三是办理好代表建议。为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提高落实效率。人大主席团要建立由人大主席团交办、政府主办、有关部门承办、人大代表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有效地促进乡镇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总之,真正要当好一名人大主席,就要向书本学习,向各位领导学习,向各位同仁学习。新的形势为我们搞好人大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新的任务为我们搞好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人大工作大有作为,人大主席大有干头,我们要在上级人大的指导下,在同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立足本职,履行职责,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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