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
时间:2024/2/20 21:12:57| |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点击数:
2024年2月20日,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决定李娟同志为凤庆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议案。经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决定李娟同志为凤庆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报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现予公告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