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时间:2019/8/28 17:01:07| |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点击数:
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提请,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审议:
决定任命王 克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任命杨世江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决定任命杨喜庆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任命张廷勇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任命杨语发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任命王宏波同志为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决定任命张映升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现予公告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