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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时间:2019/9/9 15:01:14| |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10101000

凤庆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部门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人大常委会2018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二)重点工作概述

二、凤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二)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人大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是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凤庆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下14项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作出决定;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表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共组织召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7次,开展调研调查14次,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1次,视察2次,督察1次,作出决议决定10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3人次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坚持党的领导,在聚焦大事决策上力求新突破。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将人大工作置于县委领导之下,坚决贯彻执行县委的决议决定。依法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决定,使县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严格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坚决服从县委工作大局,自觉在大局下定位,主动在大局中作为,积极投身到决战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深化机构改革等工作中去。二是依法加强监督,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体现新作为切实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努力把改革创新精神和法治思维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查、调研等手段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强化服务保障,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增添新活力紧密结合服务和支持代表履职的新要求、新任务,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努力为代表执行职务、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四是高度关注民生,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做出新贡献。统筹推进挂钩村建设,推进挂钩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推动农村产业发展,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五是加强自身建设,在提升履职能力上开创新局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做好各项制度的制定、修订完善和废止工作,强化业务能力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现设有机构“二室七委”即: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法制民族侨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以上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二)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1229日凤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以凤编委[2017]24号文件的通知,凤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编制27个,其中公务员编制21个,机关工人编制6个。2018年预算实有人数在职35(其中处级领导7人,科级领导19人,科员3人,技师1人,高级工4人,中级工1人)退休27人(其中处级13人,科级14人),遗属4(退休遗属4);公益性岗位保洁人员3人。凤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县人大代表215人,乡镇人大代表803人,省人大代表2人,市人大代表59人。由于两名常委会领导和部分委室主任改任非领导职务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在机关工作,而委室工作任务重,需要补齐,所以人员超过编委核定的编制数。

2018年部门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5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7人,全部为退休27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人大机关2018年度收入合计10884294.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84294.5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572833.28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减少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经费的拨付;二是2018年度机关退休3人(享受副处待遇工资2人,正科待遇工资1人),调出4人(享受正科待遇1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2人),调入2人(享受正科待遇1人,科员级1人),2018年现有人数为35人,比2017年减少5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人大机关2018年度支出合计10556812.56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6812.56元,占总支出的97.25%;项目支出290000元,占总支出的2.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1023634.23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机关退休3人(享受副处待遇工资2人,正科待遇工资1人),调出4人(享受正科待遇1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2人),调入2人(享受正科待遇1人,科员级1人),2018年现有人数为35人,比2017年减少5人,所以2018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1806681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的原因是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已接近尾声,所以上级部门未追加相关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10266812.56元。与上年对比1023634.23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机关退休3人(享受副处待遇工资2人,正科待遇工资1人),调出4人(享受正科待遇1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2人),调入2人(享受正科待遇1人,科员级1人),2018年现有人数为35人,比2017年减少5人,所以2018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6.89%。(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人大常委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0000元。与上年对比1806681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的原因是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已接近尾声,所以上级部门未追加相关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规范化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创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的有关要求,在省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指导下,凤庆县委高度重视县乡人大工作,县人民政府积极支持乡镇、村人大活动阵地建设,县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县13个乡镇人大主席团规范化建设和187个村(社区)人大代表小组(联组)活动室创建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总体情况

县人大机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84294.51,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2572833.28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减少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经费的拨付;二是2018年度机关退休3人(享受副处待遇工资2人,正科待遇工资1人),调出4人(享受正科待遇1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2人),调入2人(享受正科待遇1人,科员级1人),2018年现有人数为35人,比2017年减少5人

县人大机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56812.5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9%。与上年对比2830315.23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今年情况特殊,财政困难,未列支321631.95元。二是减少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经费的拨付;三是2018年度机关退休3人(享受副处待遇工资2人,正科待遇工资1人),调出4人(享受正科待遇1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2人),调入2人(享受正科待遇1人,科员级1人),2018年现有人数为35人,比2017年减少5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60194.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8%。主要用于一、行政运行:7990194.02元(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二、人大会议(人代会经费)750000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20000元,本年度人大代表活动室建设经费220000

2. 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83941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主要用于:一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440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5414元;三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6960.64;是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29604元。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827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主要用于:一是行政单位医疗264234.9元;二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040元。

7.农林水支出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烤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408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主要用于配套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人大机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08419.46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5719.46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270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659.97元,下降0.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31.97元,下降1.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8元,下降0.3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机关牢固树立厉行节约的观念,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支出,压缩一般性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5719.46元,占66.7%;公务接待费支出102700元,占33.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5719.4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5719.4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处级领导挂钩重大项目、脱贫攻坚工作中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2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市人大调研组到我县调研、乡镇人大主席和领导挂钩各乡镇、各村到县人大汇报工作等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人大机关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87881.05元,与上年对比904583.46元,主要原因分析规范差旅费标准、公务用车补贴及人代会会议费,还有脱贫攻坚挂钩帮扶经费等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26146.9元;电费7950元;邮电费63285.09元;物业管理费79190元;差旅费68458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2229093元;培训费6704元;公务接待费102700元;工会经费107070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205719.46元;其他交通费用391564.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月31日,县人大机关资产总额8,022,724.48元,其中,流动资产426,103.48元,固定资产7,596,6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19472.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20322.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820322.42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022,724.48 

426,103.48 

7,596,621 

5456914 

1262207 

0 

87750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在本单位(或部门)2018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或部门)2018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本单位(或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 ,所以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1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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