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时间:2021/10/29 19:41:42| |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点击数:
(第95号)
根据凤庆县人民法院院长范铮提请,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审议:
免去高金华同志凤庆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杨丽君同志凤庆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任命为凤庆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免去杨永红同志凤庆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廖淑静同志凤庆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任命为凤庆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免去彭玉菊同志凤庆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任命为凤庆县人民法院勐佑中心法庭庭长;
免去简玲玲同志凤庆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任命为凤庆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张华银同志凤庆县人民法院勐佑中心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何曙云同志凤庆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董碧富同志凤庆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唐建华同志为凤庆县人民法院小湾中心法庭副庭长。
现予公告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