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5号)
时间:2015/1/4 5:01:26| 作者:周子美|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办|点击数:
根据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主任会议的提请,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6日审议决定:
免去张学林同志凤庆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学起同志凤庆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李如东同志为凤庆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段佳军同志为凤庆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