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凤庆县2017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
时间:2018/9/11 15:56:01| |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办公室|点击数: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凤庆县2017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8年8月28日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李国章同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凤庆县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局长李可斌同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
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7年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凤庆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凤庆县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