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4号)
时间:2020/4/27 9:02:44| |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点击数:
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谭波提请,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审议:
决定任命查字强同志为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决定任命鲁曹军同志为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董旺强同志为凤庆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张伟同志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决定免去李海龙同志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李红治同志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苏振华同志凤庆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