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8号)
时间:2020/6/24 17:20:01| |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点击数:
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县长谭波提请,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6月24日审议:
决定免去黄冬梅凤庆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陈 林为凤庆县民政局局长。
现予公告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县长谭波提请,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6月24日审议:
决定免去黄冬梅凤庆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陈 林为凤庆县民政局局长。
现予公告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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