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
时间:2022/11/2 11:36:04| |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办公室|点击数:
根据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县长谭波提请,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31日审议:
决定免去查字强同志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为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张李华同志凤庆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张子鹏同志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为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决定任命陈彩虹同志为凤庆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任命吴文宇同志为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现予公告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