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4号)
时间:2021/2/8 15:10:27| |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点击数:
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县长谭波提请,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7日审议:
决定免去高仲旭同志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决定免去字学强同志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决定免去杨 果同志凤庆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张映升同志凤庆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徐志坤同志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曾光富同志为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任命王正勋同志为凤庆县水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杨 虎同志为凤庆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张学起同志为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现予公告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