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
时间:2023/8/21 17:02:38| |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点击数:
根据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县长谭波提请,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审议:
决定免去李国章同志凤庆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查字强同志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王家龙同志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为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郭应董同志凤庆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为凤庆县财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董旺强同志凤庆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为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任命雷树春同志为凤庆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星瑜同志为凤庆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现予公告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