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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罗学锋辞去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时间:2015/10/9 7:02:04| 作者:周子美|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办|点击数: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乡、镇、民族乡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

    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罗学锋因违纪违规,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已不具备一名人大代表资格,本人书面提出申请,辞去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经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

   接受罗学锋辞去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依法终止。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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