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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简介

时间:2018/3/9 21:06:02| |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办|点击数: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凤庆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组织形式,在中共凤庆县委的领导下,随着革命和建设的进程而产生、发展,并逐步完善起来。

1950年2月22日成立顺宁县人民政府,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县内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1950年12月至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具有政治协商性质的凤庆县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机构和任务结束。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设常务委员会,是代表会议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也是具有地方政协性质的常设机构,它按照《省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组织通则》赋予的权力行使职权。

1954年6月至1966年1月止,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历经六届。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民主与法制建设遭到严重破坏,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被迫完全停止活动,由凤庆县革命委员会替代,县革命委员会行使最高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职责。到1980年10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才得以恢复。为了保持历史的连续性和届次排列上的方便,县革命委员会算作第七届县人民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恢复的县人民代表大会类推为第八届,并设常务委员会。

1980年10月至2012年3月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历经八届。1993年以前3年为一届,1993年后5年为一届。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现由234名代表组成,代表全县47万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1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行使15项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4、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5、选举县长、副县长;

6、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7、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8、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9、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10、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11、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2、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3、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4、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1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凤庆县人大常委会是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两个月至少举行1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凤庆县人大常委会行使14项职权:

1、在凤庆行政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凤庆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凤庆县本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凤庆县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凤庆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任免有关人事事项。

10、在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1、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2、审查规范性文件。

13、加强对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探索新时代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

14、完成县委和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80年10月成立后,先后设立了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

2011年县级机构改革时,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有机构“一室六委”;2016年新增设常委会工作机构研究室、预算工作委员会,设有“二室七委”即: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法制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2019年县级机构改革时,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设5个专门委员会,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2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县人大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为:常委会办公室、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本届凤庆县人大常委会是第十八届,于2022年1月经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现有组成人员33名。

截止2024年3月,机关共有干部职工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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