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凤庆县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决议
时间:2015/10/9 6:56:21| 作者:周子美|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办|点击数:
(2015年9月30日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凤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凤庆县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凤庆县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附:凤庆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凤庆县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凤庆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凤庆县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在2015年9月29日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凤庆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郑建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对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批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2,034万元,占年初预算数22,034万元的100%。其中:保险收入12,510万元;利息收入35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092万元;转移收入78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630万元,占年初预算数17,630万元的100%。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4,545万元;上解支出2,919万元;转移支出10万元;其他支出15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404万元,加上历年结余16,69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1,096万元。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认为: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总体情况良好。县人民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财税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保意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二、关于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按照县人民政府提出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2015年我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25,876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5,174万元;利息收入63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989万元;转移收入79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1,184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7,771万元;上解支出3,227万元;转移支出9万元;其他支出17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692万元,加上历年结余21,09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5,788万元。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认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我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入安排积极稳妥,支出安排统筹兼顾,实现预算所提出的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可行,预算草案总体合理。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凤庆县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为顺利完成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目标任务,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参加保险意识。要始终把宣传社会保险工作作为社保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让全社会更加深入了解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使我县的参保扩面工作有新突破。
(二)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中小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缴,确保年度预算任务完成。
(三)加强基金监管,严格按规定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障基金安全规范运行。要切实做好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适时调整定期存储额及时限,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