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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

时间:2012/7/12 6:55:38| 作者:周子美|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办|点击数:

6月29日,凤庆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天瑞,副主任普成何、杨丽珠、李文新、潘学荣,常委会委员共23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庆县教育集中办学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县教育集中办学情况的调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视察团《关于迎春河治理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通过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认真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一年多以来,全县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以创建先进平安县,确保社会稳定为目标,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做了大量细致且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分析存在的问题后提出建议:一是提高认识,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二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认知度;三是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调解员整体素质;四是将人民调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形成长效机制。

通过对《关于全县教育集中办学情况的调查报告》认真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县自2008年逐步推行教育集中办学以来,县乡两级政府和县教育主管部门坚持县办高中、乡镇办初中、村办小学的办学思路,本着宜并则并、宜留则留、循序渐进的原则,尊重广大干部群众意愿,不断加大投入,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切实保证了教育集中办学工作的稳步推进。面对集中办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建议:一是要加大教育硬件设施投入,切实加快校安工程推进速度;二是要坚持科学的办学理念,稳步推进集中办学工作;三是要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四是要加强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安全。

通过对《关于迎春河治理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认真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县人民政府在办理凤山代表团汤志远等17名代表在县第十五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规划区域内迎春河整治的议案”过程中,多方筹集建设资金,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合理整合各级各类资源,着力推进以城市防洪、景观打造、水环境改善等为主要内容的迎春河及其支流的综合治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建议,一是进一步优化迎春河治理工作规划方案,提高落实规划方案的严肃性;二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管护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三是开展迎春河治理工作回头看,查缺补漏,整改不足;四是完善配套景观设施,发挥迎春河治理工程的综合效益。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普成何副主任还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光荣同志在全省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副书记仇和同志在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上的讲话精神。

县人民政府王萍副县长,县人民法院王槐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朱东洪副检察长列席会议;县委办、政协办一名领导,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环保局、国土局、信访局、政府法制办主要领导,县人大机关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正副调研员、委室主任、副主任以及主任科员,新华乡、腰街乡、凤山镇、三岔河镇、小湾镇、郭大寨乡人大主席,两名基层人大代表全程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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