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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15/1/26 2:49:05| 作者:周子美|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办|点击数:

(2015年1月24日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兴安所作的《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第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保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推动检察工作全面上水平,为全力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凤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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