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16/4/1 16:35:08| |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办|点击数:
(2016年3月28日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兴安同志所作的《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2016年3月28日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兴安同志所作的《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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