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凤庆人大门户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议专栏 > 常委会会议

凤庆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时间:2012/9/17 2:02:34| 作者:周子美|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办|点击数:

8月29日,凤庆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天瑞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2011年度财政决算审查报告》、《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县人民政府吕江县长关于提请谯忠等2同志任免职的议案、县人民法院杨双权院长关于提请赵廷普等10名同志任免职的议案、县人民检察院王兴安检察长关于提请陈德宏同志任职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凤庆县人民政府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凤庆县人民政府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凤庆县2011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

会议用电子表决的方式对相关草案进行表决,通过了审议意见草案、决议草案和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相关草案。

会议用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人事任免表决。

通过投票表决,决定任命谯忠同志为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同意刘正荣同志辞去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任命赵廷普、李新华、吴耀朝、周泓渊、张子荣、严之景、郭文才、杨文泽等8名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同意免去茶兴昌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陈德宏同志为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天瑞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新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谯忠作了表态发言。

肖天瑞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县人大常委会所形成的决定和所提出的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年初预定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希望被任命人员加强学习、强化责任、勤政廉政、敢于担当,努力为凤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贡献力量。

县人民政府余海坤副县长,县人民法院杨双权院长、县人民检察院王兴安检察长列席会议;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一名领导,县发改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教育局、卫生局、住建局、人社局、民政局、交运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扶贫办、县委政研室、招商局、糖办、生物办主要负责人,县人大机关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正副调研员、委室主任、副主任以及主任科员,新华乡、腰街乡、凤山镇、三岔河镇、小湾镇、郭大寨乡人大主席、两名基层县人大代表全程列席会议。

 

网络备案 云南网 监ICP备案
53092103202009

滇公网安备 53092102000004号

网络备案

云南网监110
报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