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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时间:2017/7/5 18:13:33| 作者:何 岭|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点击数:

 6月30日,凤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素华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李文俊、陈波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3人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凤庆县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凤庆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山东晨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将凤庆县脱贫攻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凤庆县迎春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做出了《关于批准凤庆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山东晨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事宜的决定》、《关于批准凤庆县脱贫攻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决定》、《关于批准凤庆县迎春河生态廊道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接受杨富兴同志辞去凤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接受李璇同志辞去凤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会上,常委会副主任李文俊就当前工作作了五要求:

 一是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相关工作情况做好落实,人大常委会要按照时间节点去落实好、监督好。二是建设乡镇人大要做好上半年工作总结、活动室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代表“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活动、按照加强县乡人大工作意见召开两次人代会的筹备工作;三是对开展人大常委会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题调查作安排部署;四是抓好人大常委会、人大主席团自身建设,要坚持六个要: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要有踏实的工作作风、要有一股面对困难的勇气、要有出色的工作能力和要有良好的公众形象。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字学强,县人民法院院长范铮,县委办、政协办、政府办、检察院各一名领导,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局主要领导,卫计局负责人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委室主任、副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全程列席会议。马国宏、赵国清、字崇军、毕波4名基层人大代表全程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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