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凤庆人大门户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议专栏 > 常委会会议

凤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时间:2018/4/23 17:30:22| 作者:段定国 赵建平|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点击数:

 

4月23日上午,凤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宪勇主持会议,副主任李文俊、陈家军、陈波、李素华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2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民政局局长黄冬梅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教工委主任朱志荣受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并表决通过相关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县财政局局长李国章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凤庆县项目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李胜恒受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委托所作的关于开展项目建设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决议事项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并表决通过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严之阳所作的《凤庆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草案)》,并表决通过该办法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严之阳所作的《凤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确认许可对县十七届人大代表张永富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议案》,并表决通过相关决定。

会议还听取县农业局局长肖永林、县林业局局长肖红翔述职,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曹宪勇还对下步工作作了强调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切实用新时代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尤其是要认真研学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三是要按照工作要点提前谋划好今年5至6月份即将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执法检查、全县环保世纪行活动等工作。

列席会议的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龚世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玉磊,县人民法院院长范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兴安;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人社局、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办、水务局、县城投公司、县林投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委室主任、副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李孝华、张跃文、杨志萍、杨凌云等4名基层人大代表。

 

网络备案 云南网 监ICP备案
53092103202009

滇公网安备 53092102000004号

网络备案

云南网监110
报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