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
时间:2016/12/21 13:34:50| 作者:何岭|本文来源:凤庆人大办公室 |点击数:
12月21日,凤庆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天瑞主持会议,常委会党组书记赵登界列席会议,副主任李文新、陈家军、陈波、李素华及常委会委员共20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相关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1—11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关于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做出了《关于批准凤庆县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和《关于批准凤庆县2016年申请动用预备费使用的决定》。
会议听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和充实县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部分成员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决定接受张发云辞去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决定任命:
唐知沛为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字学强为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杨语发凤庆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史忠怀为凤庆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语发为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曹宪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兴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薛彪,县委办、县委组织部、政协办各一名领导,县政府办、工信局、教育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卫计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生物产业办主要领导,公安局、发改局、交运局、水务局一名领导,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委室主任、副主任、乡镇人大主席,以及凤山镇、勐佑镇、营盘镇、鲁史镇、洛党镇联系人大工作的党委领导,李中菊、陈安荣2名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