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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

时间:2021/11/2 18:21:00| 作者:杨雪燕|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点击数:

10月29日,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波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素华、字学强、潘伟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0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出缺的代表的代表资格和部分代表职务终止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职的议案;听取了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拟任干部人事说明;县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组关于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报告和拟任命人员供职发言。

会议还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县审计局局长述职满意度测评结果的报告,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长述职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凤庆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任免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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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免去:

方全安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朱红姝凤庆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免去:

段定国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高金华凤庆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

杨丽君凤庆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杨永红凤庆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廖淑静凤庆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彭玉菊凤庆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简玲玲凤庆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华银凤庆县人民法院勐佑中心法庭庭长职务;

何曙云凤庆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董碧富凤庆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杜国龙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决定任命:

 璠为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李华为凤庆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任命:

朱红姝为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杨丽君为凤庆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廖淑静为凤庆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彭玉菊为凤庆县人民法院勐佑中心法庭庭长;

简玲玲为凤庆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唐建华为凤庆县人民法院小湾中心法庭副庭长;

 波为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超举、范新荣、阿永刚、吴建军、唐国军、罗学成、茶建彪、段学成、李庆华、查绍林、郑江智、马  楠、施思思、杨银学、李凤萍、李忠洋、舒云君17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县乡两级人大要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会议精神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行动上和具体工作中,以学习成果坚定制度自信,推动人大工作。

二是要扎实推进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县乡人大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推进会议精神,扛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换届选举工作规定要求,把握好时间接点,精心组织,确保按时、按程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同时要重视宣传工作,广泛动员选民积极参与,切实保障选民的权利和义务,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全过程、各方面。

三是要认真做好后两个月的工作。要按照年度计划安排,依法开展工作监督,高质量抓好代表工作,提炼亮点,认真做好一年来工作总结,提前谋划好明年工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知沛,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龚世华,县人民法院院长范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利红,政府办等16个县级部门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及常委会委室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李文虎、龚明芳、段世云、穆虹4名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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