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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时间:2015/5/13 2:08:13| 作者:杨洪|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办|点击数:

  


    5月12日,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23名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波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凤庆县农村婚育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调查报告》。会议指出,全县农村婚育工作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有待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是县、乡人民政府从加强社会管理的角度,对《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缺乏足够认识,婚育法规宣传缺乏深度和广度,群众依法婚育意识弱化;
   二是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没有落实到位,违法婚育仍在发生;
   三是综合治理流于形式,层层推责,部门之间推诿扯皮;
   四是对新常态下农村婚育工作缺乏有效管理,方法方式有待创新。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对新增违法婚育对象的治理,确保婚育法规在辖区的正确贯彻执行, 3个月内将治理结果报县人大常委会;
   二要重视社会治理,制定农村婚育管理职责落实办法,明确县、乡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村在婚育工作中的职责,强化责任追究;
   三要重视宣传教育,突出《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普法教育,营造依法婚育的强大舆论氛围;
   四要健全完善违法婚育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对违法婚育治理工作的分析研究,及时解决治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情况执法检查报告。会议指出,在我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税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针对性和有效性不突出;
   二是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还需提高;
   三是税源培植亟待加强;
   四是协税护税机制还不够完善。
   会议要求,一要加大对税收征管法的宣传,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提高全民税收法制意识;
   二要规范企业内控管理,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
   三要适应新常态,加快税源培植步伐;
   四要严格依法治税,完善协税护税综合机制。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县树县花的议案,会议决定:茶树为凤庆县县树,茶花为凤庆县县花。
   
   会议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发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兴安列席会议;县委办、县委组织部、政府办、政协办各一名领导,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民政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凤庆支行、工商局主要领导,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机关委室主任、副主任,乡镇人大主席(联系人大主席团工作的乡镇党委副书记)全程列席会议,基层县人大代表杨世清、郭文才全程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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