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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时间:2023/1/14 9:12:02| 作者:杨雪燕|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点击数:

1月13日上午,凤庆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宪勇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伟、字学强、肖红翔、李璇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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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2023年工作要点(送审稿)及工作报告报告人的决定(草案)、凤庆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相关草案、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凤庆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出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通报了“一府一委两院”部分干部2022年度述职满意度测评结果。

会议分别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议案及说明。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组关于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拟任命人员供职发言。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凤庆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凤庆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于20232月15日至17日在凤庆召开,具体会议时间如有变化,由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依法确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3年工作要点、工作报告报告人的决定(草案)凤庆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不是主席团成员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草案)、表决议案的办法(草案)、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会议日程和工作日程(草案),并决定将工作报告和草案提请凤庆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免去杨小影凤庆县人民法院鲁史中心法庭庭长职务;

决定任命李加佳为凤庆县第十届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李寅萱为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龚世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文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利红、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志亮,县委办、政府办等县级部门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诗礼乡联系人大工作的党委领导,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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