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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时间:2014/12/26 9:57:45| 作者:杨洪|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办|点击数:

 

12月26日,凤庆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22名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总队总队长张宇莅临指导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天瑞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凤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相关的调查报告。会议就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中代表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19件建议作出了重新交办的决定,要求县人民政府重新办理,在2015年1月底以前将办理结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情况书面向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庆县2014年1至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凤庆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对凤庆县2014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意见的审查报告。会议同意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凤庆县2014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的决定。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凤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补选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出缺代表的议案,作出了补选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出缺代表的决定。

    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部分工委委员进行了任免表决。

 

    会议认为,在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理责任,主动沟通协调,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办理质量明显提高。会议指出,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中仍然存在认识不到位、程序不规范、台账不健全、跟踪问效力度不够大等问题,致使落实率不高,代表不够满意。会议要求,“一府两院”要树立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法定职责意识,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有力,措施上具体可行,效果上代表满意,通过办理议案、建议,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更多更公平的发展实惠。

    会议认为,“一府两院”对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形成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办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促进了“一府两院”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会议指出,在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工作中,存在认识不到位,落实意见不够主动,工作力度不足,措施不具体,联动机制不健全,工作保障不充分等问题,致使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没有得到完全落实和解决。会议要求,“一府两院”要增强法定职责意识,依法履职,强化对人大常委会所提出的审议意见的办理,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落实情况,并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切实增强宪法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好《凤庆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科学规范推动凤庆跨越发展。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家林,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双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兴安,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一名领导,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环境保护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司法局、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主要领导,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室主任、副主任、乡镇人大主席全程列席会议。基层人大代表李中杨、杨胜军全程列席旁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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