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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时间:2014/11/24 9:03:07| 作者:彭春波|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办|点击数:

2014年11月21日,凤庆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常委会主任肖天瑞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李文新、陈家军、陈波、李素华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接受代表辞职的议案,听取了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并决定向社会公告。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提请,听取了县委组织有关人事说明,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报告,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人事任免表决。

会上,常委会主任肖天瑞向新任命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雷专华、县审计局局长李可斌、县民政局局长李勇良、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庆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要求,新任命的干部,一是要增强人大意识,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增强人大观念,深化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倍加珍惜组织的厚爱与重托,倍加珍惜人民的信赖与期盼,把监督当成一种爱护,正确对待、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二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带头学习和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要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力和规范的程序履行职责,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三要加强学习,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要立足新岗位,把握新形势,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更新知识,尽快熟悉新岗位、新工作,大胆履职,苦干实干,做出新贡献。四是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党员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曹宪勇,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双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兴安,县委办、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各一名领导,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委室主任、副主任全程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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