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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传染病防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通知

时间:2020/2/12 15:02:19| |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点击数: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实际,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同时,云南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汇编,共汇编国家主要法律12部、主要行政法规8件、相关部门规章6件、云南省相关地方性法规8件。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普及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助力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各级代表所驻部门要认真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学习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微信、短信、QQ等多种方式将学习内容转送辖区各级人大代表同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

二是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各级司法机关要积极履行职责,严格依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各类疫情防控案件,依法严惩各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及时提供司法保障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传染病防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汇编(一)(二)已在云南人大网htp:/w. srd. yn.gov.cn/“法治宣传”栏目刊登,临沧人大网htp:/w. Icsid. gov.cn/“法律法规”栏目、凤庆人大网(http://www.fqrd.gov.cn/)“工作动态”已进行转载,请自行下载组织学习

 

 

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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