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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5/1/26 2:20:09| 作者:周子美|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办|点击数:

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文件(十九)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2日在凤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兴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工作,积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服务大局,执法为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立足检察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专项预防,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为其提供优质、全面的预防咨询,帮助相关单位完善预防机制。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五进”活动,扩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范围,适时介入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活动开展监督,净化行风,促进公平有序竞争,全年开展警示宣传教育65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53次,形成案例分析5份,预防调查报告5份;加大对涉烟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在烟叶收购季节与凤庆县烟草专卖局、凤庆县公安局密切配合,切实建立起信息共享机制,加大打击力度,共办理涉烟刑事案件3件8人,维护我县烤烟产业的健康发展;不断完善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机制,主动做好检察环节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为凤庆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立足执法为民宗旨,注重服务保障民生。坚决惩治危害民生民利的犯罪,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专项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共立案侦查涉农惠农、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等领域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件5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占职务犯罪立案总数的60%。同步介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3起。拓展服务群众平台和渠道,完善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健全网上信访工作机制,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探索刑事被害人联合救助机制,将经济救助、精神抚慰、其他社会保障等多种方式有机结合,实现救助效果的最大化,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共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6件。深入推进检察长接待制度,通过电视台、送法下乡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检察长接待日时间,对检察长接待的案件,派专人进行办理,全年检察长参与接待来访24次,并及时给予了答复。

(三)立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执法办案,加强对社会管理热点问题和社会治安动态的研究分析,及时向发案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59份,完善和落实检察建议反馈、跟踪回访等制度,充分发挥其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警示、预防、督促、规范等作用。利用检校合作、检企共建、联席会议和普法宣传等载体,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制度,加强对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前社会调查,结案后回访帮教工作,积极探索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保护措施,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人,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17人,起诉14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3人,有效降低了司法成本,提高了惩戒效率,改善了司法资源的配置,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大力推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积极妥善处理申诉、控告等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共受理来信来访53件56人,均认真审查,及时分流处理,积极疏导调处矛盾,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进行刑事和解5件10人,做到案结事了,情理与法理的有机结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全面履职,公正司法,为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始终把全院的工作重心投入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上,充分利用侦查一体化机制,争取上级院支持,不断整合办案资源,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进一步加强技术侦查措施的运用力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全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与上年同比上升10%,其中大案2件2人,与上年同比上升100%,立案数稳中有升,所办案件侦查终结后全部移送审查提起公诉,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为惩治腐败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加大打击刑事犯罪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正确履行批捕职能。深入推进“两法衔接”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与公安、行政执法等机关的联席会议、案件咨询和移送、重大案件情况通报等制度。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2件17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6件124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件8人,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犯财产案件21件29人,批捕毒品犯罪案件20件34人,不批准逮捕26件51人,无捕后不诉、捕后判无罪案件。

正确履行起诉职能。依法指控犯罪,严格执行案件质量标准,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层层把关严审细查,提高办案质量,全年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150件234人,经审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14件185人,不起诉10件11人。所提起公诉案件,法院均作有罪判决,无无罪案件、撤回起诉案件。                            

(三)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

依法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开展刑事立案监督案件19件28人,其中监督立案9件12人,监督撤案9件15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1人;纠正漏捕11人,其中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3人,被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向法院、公安机关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均被采纳;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议2次;追诉漏罪11件,追诉漏犯15人,提起抗诉1件19人,发出量刑建议95件,采纳率94.7%。

积极开展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丰富监督方式,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大办理不服生效裁判案件监督力度,积极开展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支持起诉、督促起诉工作,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全年受理审查民事行政案件59件,向法院提出执行活动检察建议14件,针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件,开展支持起诉案件15件,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3件,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3份均被采纳。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和监督实效,强化对在押人员的人权保护,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13次,均被采纳;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数9件;提示催办案件141件,向办案单位和部门作提示告知263人次;受理在押人员控告4件4人,办理申诉6件6人,受理后均作出了处理;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4件4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6件6人,财产执行监督32件49人;针对脱漏管情况,向县司法行政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纠正脱管人数41名,漏管人数9名。在今年开展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收监执行职务犯罪罪犯1名。

加大对自身监督力度。建立严格规范的案件受理、办理、管理流程监控工作机制,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案件网上办理与流转,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全年对36件案件进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提示;完善案件质量评查,邀请部分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00件,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16人次;加强对干警执法执纪和八小时之外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检察机关执法的公平公正。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在“两会期间”向代表、委员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年内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庭审观摩和评议出庭公诉工作9次,视察办案工作区1次,邀请监督员参加检察工作和作风建设征求意见会议2次,深入乡镇与代表、委员召开座谈会6次。全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机制,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公开程序性案件70件、重要案件信息1件、法律文书1件。年内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了反渎职侵权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受理举报网址。加强检察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微信“两微”新媒体平台建设。

三、强基固本,完善机制,为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公信力夯实基础

(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打牢思想基础、真听实查找问题、真抓实改抓落实、建章立制促整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体干警党性修养进一步提高、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更好地发展。在全市检察长研讨班上,市院指定我院就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作了专题交流发言。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挂钩联系点帮扶工作和零距离大下访大巡访活动,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下派新农村指导员2名,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解决了挂钩村的进村公路硬化建设和人畜饮水困难,组织干警向挂钩社区困难党员、地震灾区、见义勇为基金等捐款2万余元,进村为村民上法制课6场次。

(二)扎实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以领导干部、一线业务骨干为重点,分层分类开展领导素能、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司法考试、岗位技能培训,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全年共300多人次参加了各级各类培训。大力开展职业信仰、职业精神教育,扎实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 专题教育、“道德讲堂”等活动,加强检察职业道德修养,提升了公正司法、执法为民意识。

(三)扎实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工作。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我院控申科再次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6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杨群芳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建成院史展览室,充分彰显了一代代凤庆检察人廉洁奉公、忠诚执法的理想信念;拍摄了以预防职务犯罪为题材的微电影《渡》,荣获第二届亚洲微电影节“好作品奖”及云南省“中国梦云南美”百部微电影展播“优秀作品奖”;积极开展全市检察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及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四)扎实推进检务保障工作。积极落实经费保障标准,加强“办案工作区”及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点等基础设施建设。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有效提升,科学、有效地强化资产管理,为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致以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队伍中对司法职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还不够强,法治信念不够坚定,现代先进的法治元素还没有完全融合于检察工作中;二是与全面深化改革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们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还有较大差距;三是部分检察业务仍存在薄弱环节,发展不平衡,工作机制和方法创新研究得不够,特色亮点不多;四是侦查科技装备与当前工作需要还不相适应。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以法治精神为引领,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底线,以新一轮司法改革为契机,围绕强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型产业化、特色城镇化、城乡洁净化、治理法治化、党建科学化”六化建设目标,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化执法为民理念,深化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美丽凤庆、森林凤庆、洁净凤庆、法治凤庆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在依法治县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给检察工作带来的重大契机和对检察工作提出的要求。牢固树立起依法治国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实施意见,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布局,为建设法治凤庆提供保障。

二、强化打击刑事犯罪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批捕、公诉职能,与公安、法院形成合力,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毒品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切实维护公共安全;依法处理涉法涉诉,扎实做好审查受理、瑕疵补正和案件终结等工作,引导和支持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保障问题,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公平正义

坚持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调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机制,规范监督行为、改进监督方式、维护司法公正。

四、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和查处,保持反腐态势

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农村综合改革等领域和环节中群众反映强烈、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要立足职能,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方针,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高预防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五、强化自身监督制约,着力提高执法公信力

深入开展案件集中管理工作,通过案件质量分析、案件评查、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实体、程序、工作效率和执法效果进行重点督察,强化全方位案件管理体系构筑。全面推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改进案件管理方式,打造全流程、全方位的执法监督链条。进一步完善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社会各界、媒体、人大代表等外部监督机制,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真正把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

六、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及省委开展的“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为统领,推进检察队伍思想理论建设和党性教育,围绕培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检察职业道德,建立教育、制度、监督、预警、监控、查纠为一体的廉政文化体系,让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司法良知,保持高尚法律人格,敬畏法律,公正司法。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规定,以监督内部执法办案为重点,以日常督查为切入点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强化领导班子和队伍廉洁自律及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提升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专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七、强化探索创新,积极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工作

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关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职业保障制等相关改革的调研论证,为迎接检察改革奠定基础。进一步探索以检察官独立办案为主导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检察委员会专业化建设,深入推进检察业务工作机制创新。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坚守法治、秉公司法、勇于担当、真抓实干,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谱写美丽凤庆绿色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解释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又称“行贿犯罪黑名单”,是检察机关对发生在工程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政府采购等领域并且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犯有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向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的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及时录入,实现全国检察机关联网,建立行贿犯罪档案以供查询的系统,向社会提供查询。

刑事被害人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是指国家、社会或者公民个人对一定范围内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且又无法通过犯罪分子获得损害赔偿的困难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通过法律程序给予一定的物质或者非物质弥补的方式。

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是指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关单位在制度与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与漏洞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建议,建议有关单位及时制定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排除滋生犯罪隐患,铲除犯罪土壤的行为。

未成年人分案起诉:未成年人案件分案起诉,即分案处理,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离,以独立案件提起公诉、法院分案受理的特殊诉讼制度。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是指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羁押必要性审查: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抗诉: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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