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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改进人大代表工作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时间:2015/6/12 1:20:17| 作者:周子美|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办|点击数:

加强改进人大代表工作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今天下午我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这个专题,跟大家一起来学习和探讨,由于自己对人大代表法规政策和理论知识学习不够,研究不深,在学习探讨中如有不当之处请大家给予批评指正。我县共有省人大代表2名,市人大代表55名,县人大代表215名,乡镇人大代表803名,回顾总结我县近年来的人大代表工作,从整体上来看,活动形式上不断创新,内容上日趋丰富,应该说人大代表在推进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建设、洁净凤庆行动等各方面工作中,表现越来越抢眼,所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显著。但从实践工作中来看,我县的人大代表工作,在领导重视、创新活动方式、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建立完善代表监督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代表在大会和闭会期间的作用,扩大代表工作宣传等方面,与新形势发展需要相比,与宪法法律的规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新时期、新形势也对人大代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加强改进和提高。从上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我个人认为,要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来开展好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性,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

人大代表既是人民通过法定程序选派到国家权力机关的使者,肩负着人民的重托,代表着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又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各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党的十七大提出:“要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党的十八大又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这些论述,进一步突出了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也突出了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人大代表所承担的职责和所发挥的作用。因此,在改革开放的新常态下,依法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就显得更加重要。我们做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和干部,要充分认识紧紧依靠代表,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在开展人大代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多向乡镇党委请示汇报,争取党委多研究人大代表工作,党政领导多参加代表活动,并及时帮助解决一些代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要选好代表,把好代表入口关

多年来,经过各级党委和人大的积极努力,人大代表结构有所改善,文化素质和议政能力明显提高。但在代表结构中,领导干部过多基层群众过少,男性过多女性过少,党员过多非党同志过少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换届选举期间,把好代表“入口关”,是提高代表素质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依法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时,不论是政党、人民团体提名推荐,还是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都要从代表业务素质、结构比例,代表类型方面严格把好关,既要对代表政治素质、文化水平、法律知识、业务能力和身体状况进行考查,也要对代表应具有的广泛的代表性、先进性,坚定的人民性和必备的参政议政能力进行全面考查,杜绝“人情代表”、“奖励代表”和“荣誉代表”,确保代表候选人好中选优,这样才能有利于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依法有效开展。人大代表选举产生以后,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按照就近便于组织活动的原则,采取以选区或选举单位,单独或者联合编好代表小组,编组一般以市、县、乡三级代表混合组成,通过选举编组,做到代表选优选好,组织活动机构健全,为代表依法履职、有效开展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三、要创新活动载体,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

在代表工作中,代表活动缺乏必要的活动载体是导致代表工作难以开展,代表履职形式不丰富,代表工作活力不强的主要原因。代表工作不创新,代表活动的效果就难以显现。搞好代表大会和闭会期间活动,既是代表执行职务,也是代表知情知政,更好地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做准备的过程。创新人大代表工作必须主动创新代表活动,要创新代表活动,丰富代表活动的内容,就要积极主动为代表发挥作用,展现风采提供载体和平台,在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创新活动载体方面,一要巩固完善“人大代表活动室”。我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乡两级人大高度重视,在巩固好村、社区“人大代表活动室”基础上,先后在凤山、洛党、勐佑、大寺等乡镇以代表联组活动室与村民活动场所共建模式,已建成整合标准“人大代表联组活动室”12个,到目前为止运行活动效果较好。特别是洛党镇厚丰村“人大代表联组活动室”建成后,活动场所设施齐全,是代表开展活动,村民休闲娱乐、红白喜事操办宽敞场所,受到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点赞。二要加强对代表学习培训。在代表学习培训方面,就全县而言,应该说还不是一个强项,许多代表尤其是最基层的乡镇人大代表,参加代表知识培训的次数较少,加之代表缺乏学习培训教材,要靠代表自学也是不现实的。因此,换届选举结束后,各乡镇人大应对新当选的人大代表进行一次轮训,届中还要对代表开展进一步培训,使代表懂得干什么,怎么干,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懂得代表的地位、权力、义务和责任;懂得执行代表职务的方式、途径和渠道。代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法律知识、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及其人大主席团工作基本知识、执行代表职务的基本方式,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相关专业知识。在代表培训中,为使人大代表履行好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职责,还应把宪法和有关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培训的重点。首先,要使代表明确自己享有八项权利:(1)、享有审议权。代表有权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和议案进行讨论、发表意见、表明意愿和立场,给予肯定、否定或者提出修改意见;(2)、享有提案权。代表有权联名提出议案;(3)、享有表决权。代表有权对交付表决报告和议案、有关事项表明各种意愿(包括赞成、反对或弃权);(4)、享有询问权和质询权。在人大会议期间,代表可以就有关问题向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询问和质询;(5)、享有选举权。代表享有参加产生国家机关领导人及其他人员的权力;(6)、享有罢免权。代表有权参加依法解除选举和任命产生的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职务;(7)、享有建议权、批评权。代表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可以联名,也可以个人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8)、享有参加闭会期间活动的权利。法律规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是参加视察和专题调研,应邀参加执法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其次,代表还要明确,在享有八项权利的同时,还有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义务。代表学习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注意创新多样性的培训方式,既要有人大干部进行人大业务知识的讲解,又要有代表的相互交流,提倡开放式培训模式,同时还要注意培训手段的灵活性,可以进行专题培训、会议培训、活动培训和资料培训。如我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利用《凤庆报》专刊印发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为民说实话办实事先进典型培训资料700份,编印《人大代表学习资料》460册,摄制2014年县人大工作回眸培训专题片一部,深受代表和列席人员的好评,收到了明显效果。三要继续组织代表开展为民说实话办实事活动。2013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每年优选36名县人大代表,人均安排1万元活动经费,在选区或选举单位开展为民说实话办实事活动,效果很好。如2014年优选的36名代表,紧紧围绕上学、就医、出行和产业发展等问题,就帮助群众解决了200多件热点难点问题,赢得了广大选民的好评。四要为代表提高素质牵线搭桥。人大代表要依法有效履好职,必须具备法律、人大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种植业、养殖业、美丽乡村建设等诸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单靠人大系统的培训是远远不够的,各乡镇人大要主动为代表更新知识,提高增收致富能力搭建平台,充分利用党委、政府、村、社区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会议,分期分批安排代表参加列席,使代表能够享受到党委、人大、政府等各类学习培训教育资源,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奠定坚实的素质基础。

四、要建立健全代表的约束激励机制,推动代表依法履职

目前,对人大代表监督方面的规定比较笼统,尤其缺乏对代表履职的硬性规定,很难激励和约束人大代表积极履职,致使极个别代表失去了约束力,没有责任感和危机感,有的甚至触犯法律,严重损害了人大代表的神圣形象。还有少数代表认为:“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只是听听报告,走走程序,发挥不了多少作用”,导致该管的不想管了,该问的不想问了,但求逍遥自在;有的瞻前顾后,怕监督多了影响政府工作,怕被人说成不与党委保持一致,怕影响人际关系,不敢发表自己的见解,于是遇到问题常绕道,碰到矛盾常回避;还有个别代表只把代表当作一种荣誉,一种享受,一种好玩,平时不学习,活动常请假,开会不发言,导致一届任职下来无所作为。因此,县乡人大在坚持和完善《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开展代表“创先争优”活动》等制度的基础上,要在建立健全人大代表约束激励机制上做好文章,从机制上来充分调动人大代表积极性,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实现“荣誉代表”向“责任代表”的回归。如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乡镇人大工作实施年度考评办法(试行)》,对乡镇人大工作按七大项二十六个小项内容实施考评,其中对代表工作按6个小项内容进行考评。2014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乡镇人大主席团及人大代表,开展县人大代表“走基层、访选民、听民意”活动作出了安排,不仅促进了人大工作依法有效开展,而且还推动了代表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深受人大干部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收到了良好效果。我们要在总结完善的同时,建立完善《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制度》、《代表定期向选民述职、接受评议制度》、《代表履职考核制度》、《代表辞职制度》、《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考评办法》等规章制度,为代表工作的具体化、实质化和规范化,赋予科学的、可操作的内容。人大代表每届应向本选区或选举单位选民述职一次,接受选民评议和监督,选民可以对代表履行职责、执行职务等情况进行询问,对不称职的代表可以进行批评教育,甚至依法罢免,从制度上来保证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推动提高代表履行职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克服当一届代表不说一句话、不提一条建议的怪现象。要组织开展“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等评选表彰活动,解决少数代表“干与不干一个样”、“不作为或不积极作为”的状况,在人大代表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要扩大代表工作的宣传,为代表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乡人大要把经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结合起来,抓住人大换届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代表活动、议案建议办理、重大事项决定、工作经验交流、重要纪念活动等环节,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台、人大网站、各种会议和其他一些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情况,宣传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廉洁奉公、忠诚干净担当和为民说实话办实事的先进事迹,用典型引路,激励广大代表依法努力履职,不断增强扩大人大代表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的宣传,如2015年5月份全市人大系统《临沧人大网站》宣传稿件完成数,凤庆文字稿件完成26篇,图片完成61张,名列全市第一。通过宣传,使全社会能够理解、关心、尊重、支持人大代表工作,为人大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总之,做好新时期人大代表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开展代表工作必须围绕党委中心,这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因此,我们县乡两级人大开展工作、组织代表活动,都要紧紧围绕当前的中心工作来进行,要通过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保障和推动县委、政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人大工作不是孤立的,它与县委、政府的工作是一致的,我们要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凤庆县委批转<中共凤庆县人大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契机,在工作中找准代表工作和党政工作的切入点,形成良性互动,才能使代表工作沿着健康正确的方向发展,才能不断开创代表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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